SJ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FL6190 SJ21320-2018 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工艺验证方法 Technological verification methods for wet cleaning system used in micro-assembly industry 2018-01-18发布 2018-05-01实施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发布 SJ21320-2018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四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 ORMA CHNOT 研究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振民 A晴 SJ STANDARDS I SJ21320-2018 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工艺验证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的一般要求、验证条件和验证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微组装水基清洗、溶剂清洗等手动、半自动和全自动湿法清洗设备工艺性能的验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RV AND INFORM 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 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东本标准. GB/T259152010清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第1部分:空气洁净度等级 GJB5807军用印制板组装件焊后清洗要求 3一般要求 3.1试验前受试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状态 TECHNO 应通过以措施保证试验受试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的技术状态: a)送验方应提前向承试方提交产品规范和受武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随机文件: b)受试微维装湿法清洗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必须达到产品规范所规定的要 c)对变试情组装湿法清洗设备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校准: d)检查并记受试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的有关技术参数和工作状态,格式参见附录A中的表 A.1. 3.2试验过程中受试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状态控制 应通过以下措施保证试验过程中受试微组装电湿法清洗设备的技术状态 a)受试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移交后,由承试方负责组织实施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的验证试验工 作; NDA b)未经承试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调试受试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的工作状态: c)试验期间受试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按送验方提供的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使用 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d)应记录试验期间受试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所发生的故障及其检查排除情况,应予以记录,记录 格式参见附录A中的表A.2: )试验期间受试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零件、部件、整件损坏或失效,应经送验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更换后应对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有关技术参数重新测试. 3.3试验后受试微组装湿法清洗设备状态控制 应通过以下措施保证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