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3641.3-2020 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 第3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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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4.040.40 L78 YD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T3641.3—2020 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 第3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serving log on Internet Part III:Internet data center 2020-04-16发布 202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YD/T3641.32020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 1 2术语和定义…… 3缩略语…… 4概述 2 5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内容. 2 6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查询方式 2 2 变持的为式 6.2查询流程 7性能要求 3 7.1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的时间要求…… 7.2访问日志留存的协议要求…… .3 7.3访问目志留存信息的准确率……. 7.4日志留存的查询要求……. ..3 8安全保密要求 8.1访问日志留存的软硬件3 8.2日志留存的传输要求…. .3 8.3日志留存的存储要求… ….3 8.4日志留存的访问权限要求…4 8.5日志留存的销毁要求.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DC用户访问日志留存查询…5 附录B(资料性附录)IDC用户访问日志留存流程, …....7 I YD/T3641.3—2020 前言 “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系列标准由《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和《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测 试方法》两个标准组成.《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分为四个部分: 1)《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第1部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有线》 2)《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第2部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无线》 3)《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第3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 4)《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第4部分:互联网内容提供商》 本部分是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 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杜伟、杨剑锋、邓东丰、宋海彬、张新、李冠华、覃庆玲、张媛媛、吴伟、柳 青、陈活、张振涛、张郁安、曹婧、庞妹、代福生.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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