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3.050 CCS M 30 团 体 标准 T/TAF077.3-2022 代替T/TAF077.3-2020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3部分:图片信息 Appl ication software user personal information col lection and usage minimization and necessity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Part 3:Image file 2022-02-23发布 2022-02-23实施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 T/TAF077.3-2022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III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 4缩略语.. 1 5基本原则... 6图片信息分类.... 7图片信息典型使用场景. 2 8图片信息的最小必要评估要求. 2 8.1权限授权 2 8.2收集阶段. 2 8.3存储阶段 . ..3 8.4使用阶段 ... 4 8.5删除阶段 . 4 9评估流程和方法 .......4 9.1评估流程 4 9.2评估方法 4 I T/TAF077.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T/TAF077.3-2020《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图片信息》的第3部分.该 系列已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总则; 一一第2部分:位置信息; 一一第4部分:通讯录; 一一第5部分:设备信息: 一一第6部分:软件列表; 一一第7部分:人脸信息; 一一第8部分:录像信息; 一一第9部分:短信信息: 第10部分:录音信息; 第11部分:通话记录; 第12部分:好友列表; 一一第13部分:传感器信息; 一一第14部分:应用日志信息 一—第15部分:房产信息; 一一第16部分:交易记录; 一一第17部分:身份信息. 本文件第一次修订代替T/TAF077.3-2020《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图片信息》, 与T/TAF077.3-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将权限授权的要求从收集阶段中提出单独小节,将原收集阶段的告知同意小节的内容改为收集 阶段要求; b)优化并完善了在存储阶段图片信息最小必要的要求; )针对一些热点事件中问题,修改了在删除阶段图片信息最小必要的要求; d)增加了评估方法章节,并完善了评估流程.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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