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60.01 CCS B 90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408.7-2022 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 第7部分:丘陵山区 The evaluation for the level of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Part 7:Hills and mountains 2022-11-11发布 版纸“质文本 参考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秋部 发布 NY/T1408.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NY/T1408《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的第7部分,已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种植业; —第2部分:畜禽养殖; —第3部分:水产养殖; —第4部分:农产品初加工; —第5部分:果、茶、桑; —第6部分:设施农业; 第7部分:丘陵山区.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1/SC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江苏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宗毅、吴萍、曹蕾、陈天曼、魏娟. 正版纸质本 参考件 联系电话010-59194426 I NY/T1408.7-2022 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第7部分:丘陵山区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丘陵山区县(市、区)种植业、林果业的单个或多个产业、环节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Y/T1408.1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第1部分:种植业 NY/T2852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第5部分:果、茶、桑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level in hilly and mountainous areas 丘陵山区农业生产单环节或多环节中采用机械化生产方式替代人力畜力生产的程度. 3.2 普及率法the method of popularizing rate 使用农业机械完成的作业面积占全部作业面积的百分比来表示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方法. 3.3 能量占比法the method of energy proportion 用投入农业机械的能量占农事活动中投入全部能量的百分比来表示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方法. 3.4 宜机化农田farmland suitable for mechani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