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240.01 L67 YD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T3411—2018 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个人数据共享导则 Guidelines of personal data sharing in the mobile Internet environment 2018-12-21发布 201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YD/T3411—2018 目 次 前言 I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1 3.2缩略语 2 4个人数据的分类和分级 2 4.1个人数据的分类 2 4.2个人数据的分级2 5个人数据共享框架 3 5.1角色 3 5.2流程 4 6个人数据共享过程中的风险 4 6.1个人数据的采集. 4 6.2个人数据的存储 .5 6.3个人数据的共享和转移. .5 6.4个人数据的处理和加工5 6.5个人数据的应用 5 7个人数据处理和共享要求 6 7.1概述. 6 7.2个人数据采集要求.... ..6 7.3个人数据存储要求.... .6 7.4个人数据共享转移要求. 7 7.5个人数据的处理和加工要求 7.6个人数据的应用要求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个人数据脱敏处理示例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个人数据使用授权流程 .11 I YD/T3411—2018 前言 本标准是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个人数据共享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的名称和结构预计如下: ——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个人数据共享导则 —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个人数据共享的评估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阿里巴巴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刚、何桂立、郑斌、潘亮、顾伟、蔡晓丹、杨军、李克鹏、全建刚、许延、 鄂海红、卿瑾、周开波. 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