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628.5:543.05 C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733-92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Airsamplingrule ofoperationwith exposure to toxic chemicalsin theworkplace 1992-10-07发布 1993-06-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GB 13733-92 Air sampling rule of operation with exposure to toxic chemicalsin the workplace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时,采样点的设定、采样频率、采样时机、采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毒作业分级、防毒工程措施评价。
2术语 2.1采样点 采样时,采样收集器安放的位置。
2.2采样频率 单位时间内,在同一采样点的采样次数。
2.3采样时机 为采集到有代表性样品所规定的具有时间性的客观条件。
2.4采样方法 系指对被测有毒物质采样时所用的采样仪器设备及采样操作步骤。
3采样点的设定 3.1采样点必须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最高;操作者接触有毒物质时间最长及上述两种状 况同时具备的工作地点。
3.2在污染源下风向的岗位工种至少设一个采样点。
3.3采样点的高度以操作者呼吸带高度为准。
3.4采样点应尽可能靠近操作者,但不影响操作者正常操作,应避免生产过程中被测物质直接飞溅入 收集器内。
3.5有毒作业分级时,被测有毒物质逸散范围内的岗位工种应分别设置采样点。
3.6评价防毒工程措施净化效率时,应在设备的进口和出口的断面布点(详见各类防毒工程措施净化 效率的采样规定)。
3.7评价防毒工程措施效果时,应在开启通风净化装置前后按第3.5条设定采样点。
4采样点的数量 4.1对岗位工种有毒作业分级时,至少应设1个采样点。
4.2对工作地点有毒作业分级时,应按岗位工种数布点。
至少应设3个采样点。
5采样时机 5.1应在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及操作者正确操作状况下采样。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10-07批准 1993-06-01实施 1
GB 13733-92 5.2有通风净化装置的工作地点,应在通风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的状况下采样。
5.3如果在整个工作班内浓度变化不大的采样点,可在工作开始1h后的任何时间采样;如果在整个 工作班内浓度变化大的采样点,每次采样应在浓度较高时进行,其中一次在浓度最大时进行。
6采样频率 6.1有毒作业分级采样频率 6.1.1对被测有毒物质每年测定2次(冬、夏季各一次)。
6.1.2每次测定应连续2天,每天每个采样点上、下午各采集一组平行样。
6.2防毒工程措施效果评价的采样频率 6.2.1对被测有毒物质每年测定2次(冬、夏季各一次)。
6.2.2每次测定应连续3天,每天 7采样方法 7.1采样装置 7.1.1常用的收集器有吸境液及吸收管(大型气泡吸收管、小型气泡吸收管和多孔玻板吸收管、冲击式 吸收管等)、滤料及采样夹《固本吸附剂管、注射器、塑料袋等,所用收集器应符合相应的仪器规格要求; 在采样前必须进行检查、校验 7.1.2必须使用经过计正的流量计,采样前应连着收集器进行校正 7.1.3采样动力应根据现场要求和采样方法的规定选用相应的抽气装置。
7.2采样操作步骤 R 7.2.1已颁布国家标准 机方法的被测有毒物质,应按标准规定进行采样操作。
P 7.2.2未颁布国家标准分析方 方法的被测有毒物质,应按行业标准规定进行采样操作。
7.2.3被测有毒物质样品必页在标准分析方法规定的时间内测定。
S 8采样记录 见附录A(补充件)采样 费。
STANDA
GB13733-92 附录A 采样记录表 (补充件) 有毒物质名称: 总编号: 省 市 区 单位地址 单位名称: 车间(或工段): 采样仪器型号: 采 点 布 点图内容 CHINA OF 作业场所面积; 2 生产示意图; 选散源位置; SS 4 通风净化措施位置及运行状况; 5操作人员位置; 6采样点位置 R P 采样 现场气 象条 采样 测 采 定 (与图 点位 温度 压力 风向 采气流量 采气 时间 采气总量 结 一致) 置 K kPa % m/s L/min min L 果 采样单位: 采样日期: 采样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经济学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冬萍、陈安之、赵子璋。
(京)新登字023号 2 13733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