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00 A8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218—2018 代替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Identification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hazardous chemicals 2018-11-19发布 2019-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8218-2018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8218一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18218一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一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 2009年版的第1章d)]; 一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 2009年版的3.1、3.4); ——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 —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见4.1.1 2009年 版的4.1.1); 一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 2009年版的表1); —一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 2009年版的4.1.2); 一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 ——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 ——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 本标准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 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218-2000、GB18218—2009. SAC GB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000.2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 GB30000.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30000.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4部分:气溶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