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窑水泥厂防尘技术规程GB5984-86 国家标准局1986-04-071987-04-01实施 1.总则 1.1为防止产窑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污染和人体危害, 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水泥工业发展,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立窑水泥厂 1.3立窑水泥厂车间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应符合T36-79《工业 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废气排尘浓度应符合GB4915-85《水泥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内容见附录A(补充件). 1.4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立窑水泥厂,必须将防尘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设产. 2.防尘技术要求 2.1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扬尘少的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减少扬 尘点,降低物料落差高度,降低尘源气体含尘浓度. 2.2尽量采用密闭化生产.对不能密闭的扬尘设备,须采取除尘 措施. 2.3除尘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含尘气体的性质、环境对净化程度 的要求和除尘设备的性能等来确定除尘方案.常用除尘器的性能和 经济指标比较见附录C(参考件). 2.3.1合理确定除尘系统风量、风速和其他工艺参数,正确选择 除尘器和排风机等设备. 2.3.2尽是采用单级除尘系统.当气体含尘浓度较高,超过所选 除尘器允许范围或达不到卫生要求时,应采用两级除尘系统. 2.3.3对不同性质的粉尘一般不宜合在一个除尘系统.对窑、磨、 烘干设备的扬尘、应采用独立的除尘系统. 2.3.4尽量采用千式除尘,如用水收尘,则必须解决污水、污泥 的处理. 2.4各种除尘器的出灰口均须装设锁风排灰装置. 2.5含尘风管宜短直,管内风速一般不宜超过18-20M/S.风管 的倾角应不小于45°.须设置水平风管时,应有清灰措施. 2.6窑、磨、烘干等除尘系统,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保温、防漏、 防腐、防爆等措施. 3.防尘技术措施 3.1立窑除尘 3.1.1立窑操作应实现风、煤、料平衡的机械化连续生产,稳定 工况废气量,保证除尘系统正常运行. 3.1.2立窑除尘工艺设计,应根据烟气性质,结合具体条件,按 表1选择方案.立窑烟气性质见附录B(参考件). 表1立窑烟气除尘方案 方案 第一级除尘 第二级除尘 1 袋除尘器 2 电除尘器 3 沉降室袋 除尘器 4 沉降室电 除尘器 51 水收尘 3.1.3 立窑窑面的烟气量可按2.0-2.5标米3/公斤熟料计算. 在确定排风量时,漏风量不超过100%. 3.1.4窑面操作区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看火平台层的净空 高度,一般不低于5M. 3.1.5立窑卸料系统应有防尘措施. 3.1.6生料成球可采用预加水成球等新工艺,以消除成球盘的扬 尘.对不能消除扬尘的,应有除尘措施. 3.2烘干机除尘 3.2.1转筒式烘干机的烟气除尘,应根据烟气性质,按表2选择 方案.烘干机烟气性质风附录B(参考件). 表2烘干机烟气除尘方案 方案 第一级除尘 第二级除尘 电除尘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