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040 A16 备案号:44763-2014 MZ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043—2014 房屋受灾损坏程度现场识别 Field identification of rural dwellings damage induced by natural disasters 2013-12-04发布 2013-12-0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 MZ/T043—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艺、周洪建、潘东华、马玉玲、王丹丹、孙燕娜、王曦.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MZ/T043—2013 房屋受灾损坏程度现场识别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居民住房受灾程度的主要判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民政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和统计时对农村居民住房受灾损坏程度的判 定;城镇居民住房受灾损坏程度的判定可参考此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438.2自然灾害灾情统计第2部分:扩展指标 GB/T28225灾区农户住房倒塌或损坏数量抽样核查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倒塌collapse 房屋因灾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破坏,必须进行重建. 3.2 严重损坏severe damage 房屋因灾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等. 3.3 一般损坏slight damage 房屋因灾部分非承重构件损坏,楼、屋盖部分承重构件损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 施仍可继续使用. 4农村居民住房与受灾损坏程度分类 4.1农村居民住房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砖混结构房屋,砖木结构房屋,木、土、石等 结构房屋. 4.2受灾损坏程度分为倒塌、严重损坏和一般损坏. 5农村居民住房受灾损坏程度判别 5.1农村居民住房受灾损坏程度判别应采用现场目视识别、仪器测量相结合的方法. 5.2农村居民住房因灾倒塌、严重损坏和一般损坏判别应从地基基础、墙体、梁与柱、楼 与屋盖损坏程度等方面判断.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