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CNAS—AL17 实验室认可复评审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 申请日期:年一月一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二0一五年三月 CNAS-AL17:2015共4页第2页 申请须知 1.为避免由于证书失效给你机构带来的麻烦,你机构若希望维持认可资格,则至少应 于认可证书到期日之前3个月完成现场评审. 2.本申请仅适用于单纯的复评审申请,如在复评时需要同时扩大认可范围,请填写认 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例如:CNAS- AL01《实验室认可申请书》,并应填写已获认可和申请认可的全部内容. 3.如果机构的名称、地址没有变化,可不填写英文. 4.请随本申请提交现行有效版本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5.实验室如未如实填写变化情况,一经发现,将视情节,暂停或撤销认可资格. 6.实验室递交本《申请书》的同时,应交纳申请费(人民币:500元). 户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学知支行 账号:01090375700120111004509 汇款用途:实验室认可申请费 请在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至:010-67105035(二处),或:010- 67105033(三处),或:010- 67105039(四处),传真中须注明汇款实验室名称(当汇款单位名称与申请书中实验室 名称不一致时,须注明申请书中的实验室名称)、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CNAS只有在确认收到申请费后才会启动复评审任务. 合格评定机构廉洁自律承诺 本机构承诺: 1不给予CNAS工作人员、评审人员及观察员任何费用,包括有价票 2015年03月16日发布 2015年03月17日实施 CNAS-AL17:2015共4页第3页 证、礼品券(因评审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除外); 2不给予CNAS工作人员、评审人员及观察员礼品; 3不安排过度的接待,包括食宿、旅游和其它娱乐活动; 4不为评审人员和观察员在评审期间的就餐安排饮酒; 5不为评审人员和观察员的任何亲友做任何接待安排; 6不接受CNAS工作人员、评审人员及观察员针对上述方面及国家规 定的有关廉政政策的无理要求,并向CNAS反映. 本机构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被CNAS中止认可、暂停或撤销认可 资质等处理决定. 申请认可机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名: 申请认可机构盖章: 年月日 实验室名称: Name of laboratory: 实验室地址: Address: 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 E-mail: 2015年03月16日发布 2015年03月17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