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CNAS-CLO1-A014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植物 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Plant Quarantine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发布 2018年9月1日实施 CNAS-CL01-A014:2018 第1页共5页 前言 植物检疫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 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植物有害生物(如原核生物、真菌、病毒、类病毒、 线虫、昆虫、螨类、软体动物、杂草等)检疫鉴定和无害化处理、植物及其产品 转基因成分检测、品质检验、植物物种鉴定及其他相关活动. 本文件是CNAS根据植物检疫领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 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因 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 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应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本文件替代CNAS-CL23:2015. 2018年3月1日发布 2018年9月1日实施 CNAS-CL01-A014:2018 第2页共5页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 植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植物检疫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2引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4通用要求 4.1公正性 4.2保密性 4.2.1实验室应建立如何报告检出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程序. 5结构要求 5.4在本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地点从事的活动,如流动实验室、无害化处理 工作点、隔离场所,都必须满足本标准、实验室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及相关检测 标准等要求,且应保留其活动的记录.需要时,则应在各站点设授权签字人. 5.5a)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包含现场检疫、检疫监管等活动时,实验室应明确从事 该活动人员的职责范围. 6资源要求 6.1总则 6.2人员 6.2.1实验室人员应熟知相关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灭菌要求,并能进行实际 操作;同时应具有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如害虫的逃逸、隔离设施的突然破损等 意外事故). 从事涉及辨色、嗅觉、味觉等感官判定的技术人员应无色觉、嗅觉和味觉等 障碍. 6.2.2实验室应对检测/鉴定人员、结果复核人员、结果评价人员的资格(如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等)做出规定.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2018年3月1日发布 2018年9月1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