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CNAS-CL08-A004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法医学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Forensic Units in the Field of Forensic Medicine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发布 2018年9月1日实施 CNAS-CL08-A004:2018 第1页共5页 前言 法医学鉴定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司法鉴定/ 法庭科学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的认可领域之一.法医学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及法医人类学鉴定,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疾病及死亡原因等的鉴定, 并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性评价. 本应用说明是CNAS根据法医学鉴定领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8:2018《司法鉴 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应用说明采用针对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应用说明应与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同时 使用. 本应用说明替代CNAS-CL47:2014《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 学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2018年4月18日发布 2018年9月1日实施 CNAS-CL08-A004:2018 第2页共5页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法医学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1范围 本应用说明适用于CNAS对从事法医学鉴定活动的鉴定机构的认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应用说明主要参考和引用了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 可准则》的相关内容. 3术语和定义 本应用说明使用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中给 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4通用要求 4.1公正性 4.2保密性 4.2.1适用时,鉴定机构应在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权的政策和程序中体现对个 人隐私的保护,体现医学伦理. 4.3独立性 5结构要求 6资源要求 6.1总则 6.2人员 6.2.1鉴定机构应有程序以评估与选择提供鉴定相关咨询意见的外部专家.应对外部 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历、经验和能力水平进行审查,建立专家库.鉴定 人应对专家意见进行审查并对适用性负责,应保留相关记录. 6.2.2鉴定人应具有法医学或相关医学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 授权签字人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后在本专业连续从业5年(含)以上. 2018年4月18日发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