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CNAS-CL08-A006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痕迹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Forensic Units in the Field of Mark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发布 2018年9月1日实施 CNAS-CL08-A006:2018 第1页共6页 前言 痕迹鉴定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司法鉴定/法庭 科学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的认可领域之一.痕迹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 人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诉讼涉及的痕迹物证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 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该领域涉及手印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枪弹痕 迹鉴定、车辆痕迹鉴定、整体分离痕迹鉴定等内容. 本应用说明是CNAS根据痕迹鉴定领域的特性对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 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因此, 本应用说明采用针对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具 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应用说明应与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同时 使用. 本应用说明替代CNAS-CL49:2014《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痕迹 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2018年4月18日发布 2018年9月1日实施 CNAS-CL08-A006:2018 第2页共6页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痕迹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1范围 本应用说明适用于CNAS对从事痕迹鉴定活动的鉴定机构的认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应用说明主要参考和引用了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 可准则》的相关内容. 3术语和定义 本应用说明使用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中给 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4通用要求 4.1公正性 4.2保密性 4.3独立性 5结构要求 6资源要求 6.1总则 6.2人员 6.2.1鉴定机构应有程序以明确评估选择提供意见的外部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 验的要求,对于鉴定活动中临时聘用提供技术支持的外部专家,在使用前应实施有效 的培训,并保存对外部专家技术能力进行评估和确认的记录.鉴定人应对外部专家提 供的意见进行审查并对适用性负责. 6.2.2鉴定人应具备痕迹鉴定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10年 (含)以上本专业鉴定经历,其他相关专业的鉴定人应有痕迹鉴定专业技术系统培训 经历. 授权签字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