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CNAS-CL5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认可准则在实验动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Lab-Animal Test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5年10月01日发布 2017年01月01日实施 CNAS-CL58:2015 第1页共6页 前言 实验动物是经人工饲养、繁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及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 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应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实验动物相关检测领域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 验室能力的认可领域之一,在该领域中,实验动物作为检测对象和实验对象,广泛应 用于食品、医药、卫生防疫、生物安全、动物植物检疫、农业、化工、环境保护等学 科. 本文件是CNAS根据实验动物及相关领域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一CL01:2006《检测 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本 文件应与CNAS一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2015年10月01日发布 2017年01月01日实施 CNAS-CL58:2015 第2页共6页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认可准则在实验动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领域检测活动的实验室. 2引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4管理要求 4.1组织 4.1.1开展动物实验/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取得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 使用许可证》. 4.1.2开展动物实验/检测的实验室,建议组建实验动物使用情况审查、监督组;必 要时,还应成立由主管实验动物工作的领导、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责任人,动物质 量检测人员,设施维护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并开展相应工作. 4.1.5g)实验室应设置生物安全责任人和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生物安全. 4.2管理体系 4.2.1实验室应制定生物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物安全.应制定实验动物管理组织的 规章制度. 4.2.6质量手册中应规定生物安全责任人的作用和职责,应规定实验动物管理组织的 作用和责任. 4.3文件控制 4.3.2.1实验室以电子版本或纸质版本发布的文件,应确保实验室人员易于获得和使 用. 4.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5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4.5.1实验室可以将动物试验/检测项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分包,但如果该分包内容 是该项目不可分割的部分,即实验室不具备该检测项目的完整技术能力,则该项目不 予认可. 4.6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2015年10月01日发布 2017年01月01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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