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说明 编号:CNAS-EC-017:2013 第1页共9页 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CNAS 1目的 为提高认可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降低认可风险,促进认证机构加强自律管理,CNAS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对认证机构实施认可风险分级管理. 2依据 GB/T2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RCO2《认证机构处理规则》 CNAS-RCO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 CNAS-RCO4《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CNAS-RCO5《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11《基于抽样的多场所认证》 CNAS-CC12《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 CNAS-CC15《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 3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四个领域中,已 经获得并持续保持CNAS认可资格,且任一领域的认可时间超过一个认可周期的认证机 构. 4定义 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出于认可机构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根据在各种渠道获得 的相关信息,对已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的成熟程度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以 此确定认证机构的管理能力,并划分风险级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措施. 5风险分级评价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01日 实施日期:2014年01月01日 认可说明 编号:CNAS-EC-017:2013 第2页共9页 5.1信息来源 评价输入的信息包括认可评审、、信息通报、日常管理、专项监督等. 5.2风险级别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均采用评分评价和直接评价两种方式结合进行.当两种评价方式产生不同的 评价结果时采用最低的评价结果. 5.2.1评分评价 评分评价依据设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标准是从认可规范要求中选取关键的、重要 的、风险高的内容而形成,包括认可评审信息和认可管理信息两部分,详见附件1《认可 风险分级管理评价标准》,其中认可评审信息88分,认可管理信息12分,合计100分. 对多领域的认证机构,先对其各分领域分别进行评价,再由评审组长评价汇总,对同一 要素在不同领域或同一领域的不同场合/方式(如办公室评审、见证评审、关键场所评审) 的评价结果按最低分计算分值. 5.2.2直接评价 直接评价是通过认可评审、、专项监督等方面的信息和针对评价标准中关键要 素判定的信息对认证机构进行评价. 5.2.3综合评价 CNAS对评审组的评分结果进行复核和审议,可对评分结果进行合理调整并实施直 接评价,综合评价确定分级评价结果. 5.3.级别划分 5.3.1A级认证机构:认证管理系统成熟度高,运作良好,自律行为积极主动,持续改 进工作效果明显,CNAS对其认可约束力强,认可风险低. A级认证机构的评价结果应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