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说明 编号:CNAS-EC-042:2014 第1页共4页 CNAS 关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 求符合性关系的说明 前言: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等同采用ISO14001标准),自 1996年发布以来,许多组织通过建立了符合GB/T24001标准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EMS) 从而推动了该组织主动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各相关方也认识到各类组织建立并保持EMS的潜在作用, 并通过各种方式采信EMS认证结果.但是,也存在对EMS认证的过度期望,如当某 些已获得EMS认证的组织发生了环境事故或者被发现未能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 人们又对EMS认证结果产生质疑. 自GB/T24001认证实施以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一直关 注上述两个方面的情况,并利用国际认可论坛(IAF)和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 的技术平台与同行认可机构专家展开多次交流和研讨,并根据国内外业界普遍达成的 共识编制了本说明文件. 在本说明文件中,术语“环境管理体系”用来表示符合GB/T24001标准要求的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要求”是指与组织的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相关的法律 和法规要求. 本认可说明文件不拟对GB/T24001标准的要求进行解释,而是识别出标准中与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直接相关的各项要求,进一步阐明了在实施EMS认证时,对标准 中与法律法规符合性相关条款的审核要求. 1.标准中与法律法规相关的要求 任何组织,如果不能在下列方面表明他们履行了守法承诺,认证机构不能认为其 满足GB/T24001的要求,不能向其颁发EMS认证证书. GB/T24001标准要求组织“承诺”遵守适用于其环境因素和影响的法律法 规要求,并进一步要求:为支持这一承诺,组织要识别适用的法规要求,判定这些要 求如何应用于它的活动、产品和服务,评估与所识别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程度,并 对已存在或者出现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纠正措施.标准同时要求守法承诺和相 关的支持活动要得到持续的保持. GB/T24001:2004标准中与法律法规符合性相关的主要条款为: 遵守法律法规的公开承诺(4.2);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5日 第二次修订:2019年12月10日 实施日期:2019年12月10日 认可说明 编号:CNAS-EC-042:2014 第2页共4页 对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详细识别(4.3.2a)); 法律法规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4.3.2b) 4.4.6 4.5.1): 目标/指标/管理方案(4.3.3); 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全面评价(4.5.2); 必要时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4.5.3); 管理评审(4.6). 2.认证机构对标准中与法律法规符合性相关条款的审核过程 2.1遵守法律法规的公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