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说明 编号:CNAS-EL-07:2014 第1页共17页 CNAS 纺织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1目的和范围 1.1本文旨在规范纺织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的表述,使其更加科学、准确,同时也 有助于提高不同实验室和评审组对相同能力表述的一致性. 1.2本文规定了纺织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的特定要求.本文所指纺织检测领域 包括纤维、纱线、纺织品及其制品、羽绒羽毛及其制品、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鞋及 鞋材等产品类别. 2引用文件 CNAS-ELO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3纺织检测领域能力范围描述的主要原则 3.1检测对象 3.1.1纺织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描述时,应根据检测基质、性状、检测方法的通用 性对检测对象进行分类,按照适宜的产品类别,分类表述检测对象.纺织检测领域的 检测对象一般按其性状可分为纤维、纱线、纺织品及其制品、羽绒羽毛及其制品、皮 革/毛皮及其制品、鞋及鞋材等产品大类.纤维类按材料基质可分为棉、麻、毛/绒、 丝及化学纤维等,纱线类按照产品性状可分为纱、线、绳、带、网、索等,纺织品按 照生产工艺可分为机织物、针织物、非织造布、涂层织物等,纺织制品按照用途则可 分为服装、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等等. a)纺织检测领域能力范围内的检测对象实行两级划分,如表1所示.纺织实验 室分类表述认可能力范围时,应按一级分类原则将所涉及的检测对象分类排序,对具 体检测对象逐一编号,顺序表述(一级分类在能力范围表中可以不体现分类序号和类 别名称,仅作为检测对象的排序规则);二级分类用于一级分类下产品标准的表述顺 序. b)对于一级分类下的产品类别,检验依据为检测方法标准的检测对象表述在前, 检测对象可填写产品名称或产品类别名称;检验依据为产品标准的检测对象表述在 后,检测对象应填写产品名称.参见表2纺织实验室检测对象规范表述示例一.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5日 实施日期:2015年01月01日 认可说明 编号:CNAS-EL-07:2014 第2页共17页 表1纺织实验室检测对象层次分类 产品类别 序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棉纤维 二 麻纤维 / 三 毛/绒纤维 / 四 茧/丝 / 五 化学纤维 人造纤维、合成纤维等 六 纱线 / 机织物 针织物 非织造布 涂层织物 七 纺织品及其制品 服装 服饰 家用纺织品 其它 八 产业用纺织品 九 羽绒羽毛及其制品 / 皮革及皮革制品 十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 毛皮及毛皮制品 十一 鞋及鞋材 十二 医用辅料及防护用品 / 十三 其他 /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5日 实施日期:2015年01月01日 认可说明 编号:CNAS-EL-07:2014 第3页共17页 表2纺织实验室检测对象规范表述示例一 序 检测 项目/参数 领域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 限制 说 号 对象 序号 名称 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