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说明 编号:CNAS-EL-11:2016 第1页共2页 CNAS 校准方法的认可管理说明 1目的和范围 1.1本文件规定了校准实验室校准方法的管理要求,对校准方法的认可能力表述、现 场评审和获认可后变更等管理方式予以说明. 1.2本文适用于申请或已获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含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评审员和 其他相关机构. 2校准方法的认可与变更方式 2.1认可能力范围中校准方法通常应包含校准方法的名称、代号(或文件编号),版 本号(如发布年号、修订标识等类似信息)不需填写. 认可申请书和评审报告中校准方法填写示例: “钢直尺检定规程JJG1-1999”只需填写“钢直尺检定规程JJG1”. 2.2当校准方法的版本号变更时(以下简称方法版本变更),在测量仪器名称、校准 参量、校准方法名称和代号、测量范围、扩展不确定度、限制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实 验室在验证具备新版方法规定的要求以及按新版方法实施校准的能力后,即可自行批 准使用新版校准方法,不需要向CNAS秘书处提交变更申请. 2.3当方法版本变更导致认可能力范围变更时,实验室应按如下方式处理: 认可能力范围变更 实验室处理方式 CNAS处理方式 情况1:删减校准参量、缩 实验室在验证具备新版方法规定的要 直接公布能力 小测量范围、降低扩展不确 求以及按新版方法实施校准的能力 范围. 定度(扩展不确定度数值增 后,即可自行批准使用新版校准方法, 大)或增加限制范围. 并在启用新版校准方法后20个工作 日内向CNAS秘书处提交变更申请. 情况2:测量仪器名称、校 无论该项目是否存在情况1的变更, 确认后,公布 准方法名称、代号变更或提 实验室应向CNAS秘书处提出变更申 能力范围. 高扩展不确定度(扩展不确 请,在认可批准后使用新版校准方法. 定度数值减小). 情况3:增加校准参量、扩 只要该项目存在情况3的变更,实验 安排文审或现 大测量范围或取消限制范 室应向CNAS秘书处提出扩项申请,在 场评审. 围. 认可批准后使用新版校准方法. 发布日期:2016年7月6日 实施日期:2016年8月6日 认可说明 编号:CNAS-EL-11:2016 第2页共2页 2.4当方法版本变更导致拆分或合并认可项目时,实验室应根据认可能力范围的变更 情况,选择本文第2.2条款-2.3条款的方式处理. 3对校准实验室的补充要求 3.1实验室应确保使用的校准方法现行有效(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客户有特殊要求), 并且能够满足方法的要求. 3.2实验室应对采用的校准方法建立控制清单,当方法版本变更时,应及时修订该清 单.清单修订的历史记录应长期保存.当CNAS或其他相关方要求提供该清单时,实 验室应随时可以提供.清单中至少包括: 一一校准方法的名称、代号(或文件编号),版本号(如发布年号、修订标识等类似信息); 一一实验室自行批准使用校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