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CNAS—J05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评定委员会工作规则 CNAS Appraisal Committee Rul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二0一四年一月 CNAS-J05:2014 第2页共4页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 工作规则 1.总则 1.1为确保认可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 简称“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依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 制定本规则. 1.2认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以下简称“全体委员会”)授权评定委员会负责实施认可评 定工作.本规则确定了评定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基本运行规则,是其履行职责和开展 认可评定工作的基本规范文件. 1.3本规则中的认可评定是指:根据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的要求,对认可评审的结论及 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并提出有关是否批准、保持、更新、扩大、缩小、暂停和撤销认可 资格的意见. 2.组织结构 2.1评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2.2评定委员会主任由认可委员会秘书处提名,报认可委员会主任审核后由全体委员会 通过产生. 2.3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分别由认证机构委员会、实验室委员会、检查机构委员会和认可委员 会秘书处推荐,由执行委员会或认可委员会主任批准. 2.4评定委员会委员由认可委员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后由评定委员会主任批准. 2.5评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任期4年,可以连推连任. 3.委员资格 3.1评定委员会的委员应熟悉相关的认可规范文件的要求和认可程序,并具有较丰富相 关领域或行业知识和一定的认可评审经验.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具备分析、判断和评 价能力. 3.2评定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职业道德,即公正、诚实、忠诚、保守秘密和谨慎: b)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含大学),10年以上的管理或技术工作经历:或高级技术 职称; c)通常情况下,为CNAS评审员. 2014年1月26日发布 2014年3月11实施 CNAS-J05:2014 第3页共4页 4.职责 4.1评定委员会执行全体委员会有关决议,参与CNAS组织的有关活动; 4.2评定工作组实施认可评定,提出意见,形成评定结论;评定工作组是由若干名评定 委员组成,必要时,包括评定技术专家; 4.3秘书长或其授权人员做出有关是否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和撤销合格评定 机构认可资格的决定. 4.4CNAS秘书处协助评定委员会组建评定工作组,协助评定委员会对评定委员的选择、 聘用、评价、培训、考核、终止资格、能力拓展等日常的管理. 5.工作程序 5.1评定委员会会议 5.1.1评定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副主任召集相关会议,协调工作,并向全体委员会报告工 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5.1.2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其重大决议应超过全体委员半数同意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