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有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规定》以及《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 文件调整方案及要求的通知》(国认证〔2013)39号),我委 制定了两个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 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用于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 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 的质量保证能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 求》,用于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 作实施的一致性,现予以发布. 上述两个通用实施规则与后续发布的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 则配套使用,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 求》(编号:CNCA-00C-005)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编号:CNCA-00C-006) 国家认监委 2014年1月2日 附件1 编号: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014-01-02发布 2014-09-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0.引言5 1.适用范围5 2.术语和定义5 2.1认证技术负责人 5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5 2.3例行检验6 2.4确认检验6 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