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NCA-N-009:2019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目的和范围 2.认证机构要求 3.认证人员要求 4.认证依据 5.认证程序 6.认证后管理 7.再认证 8.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管理 9.信息报告 10.认证收费 1.目的和范围 1.1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 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规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有机产品生 产、加工和经营的活动,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未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就有 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性方面签署相关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的 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应遵守本规则要求;已与认监委签署相关备 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应遵守备忘录的相 关规定. 1.4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 任. 2.认证机构要求 2.1认证机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 条件和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技术能力,并获得认监委的批准. 2.2认证机构应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使受理、培 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检查和认证决定等环节相互分开、相 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2.3认证机构不得将认证结果与参与认证检查的检查员及其他 人员的薪酬挂钩.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