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7.080 Y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801-2015 代替GB/T18801-2008 空气净化器 Air cleaner 2015-09-15发布 201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8801-2015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型号与命名 5要求 3 5.1有害物质释放量 5.2待机功率 5.3洁净空气量 5.4累积净化量 5.5净化能效 5.6噪声 5.7微生物去除 6试验方法.. 6.1试验的一般条件 6.2试验设备 6.3标准污染物 6.4有害物质释放量 6.5待机功率.. 6.6洁净空气量 6.7累积净化量 6.8净化能效 6.9噪声. 6.10微生物去除. 6.11风道式净化装置的净化性能试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2出厂检验 7.3型式检验 7.4检验样品处理 8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 8.1标志.. 8.2使用说明 8.3包装. 8.4运输及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试验舱
GB/T18801-20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试验方法 附录C(规范性附录)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试验方法 附录D(规范性附录)颗粒物累积净化量的试验方法 附录E(资料性附录)气态污染物累积净化量的试验方法 21 附录F(资料性附录)适用面积计算方法 附录G(资料性附录)累积净化量与净化寿命的换算方法 附录H(资料性附录)风道式净化装置的净化能力试验方法 参考文献 Ⅱ
GB/T 1880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与GB/T18801-2008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小型、便携式空气净化器,乘用车空气净化器,风道式净化装置以及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产 品”列人可参考本标准执行的范围; 一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补充了相关引用文件; 充说明; 一将原第4章“产品分类”改为“型号与命名”,对命名方式做了新的规定; 一在第5章“要求”中,删除了对“外观”的要求;增加了“5.1有害物质释放量”“5.2待机功率” 在“5.3洁净空气量”中,对不同性质目标污染物的试验,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 一在第6章“试验方法”中,增加并细化了“6.1试验的一般条件”的相关内容;对“6.2试验设备” 的相关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对试验用标准污染物提出了要求(见6.3); 增加了有害物质释放量(见6.4)、待机功率(见6.5)、累积净化量(见6.7及附录D、附录E)、噪 声(见6.9)和微生物去除(见6.10)的试验方法; 一增加了“6.11风道式净化装置的净化性能试验”内容,附录H; 一将针对不同目标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试验方法,分别列人附录B(颗粒物)、附录C(气态污染 物),并对气态污染物(附录C)的试验方法做了修订; 在第7章“检验规则”中,对7.2出厂检验、7.3型式试验的内容做了完善补充; 一在第8章中,将8.1“标志”明确分为两部分内容,即“通用性标志”“性能特征标志”,同时对空气 净化器的使用说明书应涉及的内容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增加了附录F“适用面积计算方法”的内容; 一增加了附录G“累积净化量与净化寿命的换算方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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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亚都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阿 波罗环保器材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宇洁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 有限公司、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品科技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 有限总公司、广东松下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上海胜洁空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金星徽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唯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 海奔腾电工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倚天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雪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美时美克空气净化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清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朱焰、张寅平、鲁建国、吴亚西、沈浩、姜风、莫金汉、王蔚然、张晓、赵爽、 Ⅲ
GB/T 18801-2015 空气净化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