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589.14-2012 代替SN/T1100一2002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14部分:冷热饮水机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14:Cold and hot type drinking-water appliances 2012-10-23发布 2013-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到查伪 SN/T1589.14-2012 前言 SN/T1589《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分为15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 ——第3部分:贮水式电热水器; ——第4部分:辐射式电暖器; —第5部分:加湿器; ——第6部分:缝纫机;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 ——第8部分:按摩器具; 一第9部分:废弃食物处理器; —第10部分:电动擦鞋机; ——第11部分:储热式电热暖手器; 一第12部分:远红外加热产品; —第13部分:空调器; ——第14部分:冷热饮水机; —一第15部分:电动机-压缩机. 本部分为SN/T1589的第1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SN/T1100一2002《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饮水机检验规程》. 本部分与SN/T1100一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结构和检验项目; —增加了卫生要求: ——增加了环保、能效和性能等其他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熙康、王春、朱凌、郑高科、吴晓阳、余金钧.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1100-2002. I SN/T1589.14-2012 引言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14部分:冷热饮水机》是进出口冷热饮水机检验的工作 依据,对进出口冷热饮水机检验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 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适应形势变化,国家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组织建立了检 验检疫标准体系. 木部分属检验检疫标准休系的第四层——个性标准,针对冷热饮水机的特点,规定了进出口冷热饮 水机检验的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