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1.140.20 A14 DA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 DA/T68.2-2020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 Specifications on the work of archives service outsourcing- Part 2:Archives digitization service 2020-05-18发布 2020-06-01实施 20 国家档案局发布 DA/T68.2—2020 前言 DA/T68《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分为如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 —第3部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第4部分:档案整理服务; —第5部分:档案保管服务; ——第6部分:档案销毁服务; 本部分为DA/T68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经科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姜延溪、姚维冰、蔡盈芳、王蕾、沈琛、郝华锋、徐拥军、韩承洁、袁瑞、张晶晶. 21 DA/T68.2-2020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 1范围 DA/T68的本部分规定了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中的发包方工作规范、承包方工作规范、信用 评价与质量监督工作规范. 本部分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 本部分适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档案缩微服务外包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242处理指南 DA/T31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43缩微胶片数字化技术规范 DA/T62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68.1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 DA/T71纸质档案缩微数字一体化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档案数字化服务archives digitization service 承包方利用计算机技术将发包方的档案由模拟信号转化为数字信号的处理、服务过程. 注:本部分中档案数字化服务,不包含档案数字化软件开发或实施. 4发包方工作规范 4.1总体要求 发包方应按照DA/T68.1的规定,坚持合法、安全、可控原则开展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 4.2发包前期准备工作 4.2.1明确工作要求 4.2.1.1发包方应按照DA/T31、DA/T43、DA/T62、DA/T68.1、DA/T71的要求,确定档案数字 化服务外包的范围、内容、流程、技术、质量和安全等要求.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