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51 JY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0348-1996 教学用放射源保管使用防护 Storage usage and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teaching radioactive source 1996-04-12发布 1996-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及表述按照GB/T1.1一1993的规定.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沈阳教学仪器厂和南开大学物理系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琪、李圣源、康佩勇、谭成章. 本标准于1996年4月12日发布,自1996年5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教学用放射源保管使用防护要求 JY0348—1996 Storage usage and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teaching radioactive source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教学用放射源保管、使用防护要求、放射性污物处理办法及辐射事故处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教学(非放射专业)中使用放射源的物理实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79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实践的正当性 在实行伴有辐射的任何实践之前,都必须经过正当性判断,确认这种实践具有正当理由,获得的利益 大于代价. 3.2辐射放射的最优化 应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在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因素的条件下,辐射照射都应保持在既合理又 尽量低的水平. 3.3个人剂量限值 用剂量限值对个人所受的照射加以限制.个人在一年(或一个月)期间受到的外照射所产生的有效剂 量当量,与这一年(或一个月)内摄入的放射性核素所生的待积有效剂量当量,两者之和的限值. 3.4待积剂量当量 人体单次摄入的放射性物质对某一器官或组织在其后五十年内将要累积的剂量当量. 3.5放射源 产生电离辐射的放射性物质. 3.6表面污染的物体 系指物体本身不属于放射性物质,但表面散布着放射性核素的固态物质. 3.7屏蔽 射线与人体之间置放的阻挡物. 国家教育委员会1996—04一12批准 1996—05一01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