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1474.1--1992 绘图仪尺直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直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树脂直尺。
2引用标准 QB/T1474.7绘图仪尺术语、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产品分类 3.1尺寸分段范围 00~006<w006~009<w0009~000300~600 0.10~0.30 0.10~0.40 ≤0.10 ≤0.12 >600~90 >900~1200 6~12 4~10 注:5mm线应长于毫米线,短于厘米线。
4.2直尺的平面度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mm 平 面 度 偏 差 尺寸分段范围 00级 0 级 下弯 上 F 上 100~300 1.50 2.00 以1.0 >300~600 ≤1.70 0.80 ≤2.30 >600~900 ≤1.90 >900~1200 2.20 ≤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2-04-14批准 1992-12-01实施 141
QB/T 1474.1-1992 4.3直尺的工作边直线度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mm 工作边直线度偏差 尺寸分段范围 00级 0 级 100~300 0.20 ≤0.30 >300~600 >600~900 从0.40 >900~1200 4.4直尺的示值偏差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mm 全长示值偏差 厘米分度示值偏差 尺寸分段范围 00级 0 级 00级 级 100~300 ±0.80 ±1.00 ±0.40 >300~600 ±1.00 ±1.20 ±0.20 >600~900 ±1.20 >900~1200 ±1.50 4.5外观质量 4.5.1尺面线纹应垂直到尺边,不允许有明显的选线、断线和曲线,同类线纹应均匀一致。
4.5.2尺面应标志单位和数字。
4.5.3尺面应光洁明亮,线纹刻度数字清晰,不得有明显的划痕、杂点和气泡。
4.5.4尺面不允许有裂纹。
4.5.5尺边应光滑,不允许有缺口。
5试验方法 5.1线纹长度和宽度及宽度差的检验 用钢直尺和读数值为0.01mm的读数显微镜检验,其结果应符合表1规定。
5.2平面度的检验 线纹处与平板(或精度相同的其他量具)间的最大间隙,其结果应符合表2规定。
5.3工作边直线度的检验 将被检尺的工作边与准确度为3级的平板(或精度相同的其他量具)接触,用塞尺测量工作边与平 板(或精度相同的其他量具)间的最大间醇,其结果应符合表3规定。
5.4示值偏差的检验 将被检尺的零位线纹与钢直尺的零位线纹对准,然后在尺的另一端从钢直尺上读出被检尺的测量 值,并与标称值相减。
尺的厘米分度示值偏差,将被检尺与钢直尺和读数值为0.01mm的读数显微镜比较测定。
上述二项示值偏差均应符合表4规定。
5.5外观质量的检验 在自然光线下距离被测物500mm,用目测及钢直尺检验,其结果应符合4.5规定。
5.6测试条件 142
QB/T 1474.1-1992 产品在温度为(23士2)C的环境下,放置24h后进行测试。
6检验规则 按QB/T1474.7执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QB/T1474.7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制笔零件八厂、上海文教用品厂、衡阳有机玻璃制品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有为、毕文虎、张继荣、赵激杰、丁旭光。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