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GY/T5061-2015 备案号:J776—2016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规范 Code for lighting design of radio film TV engineering technology rooms 2016-01-04发布 2016-02-01实施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件 新广电发[2016]2号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局直属各单位: 由总局财务司组织、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 设计规范》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推荐性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 GY/T5061-2015 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原《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一般照明设计规范》 (GY/T5061-2007)于同日废止.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规范》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 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6年1月4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司函 建标标备[2016]40号 关于同意行业标准《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规范》备案的函 经研究,同意该行业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 J776-2016. 该标准的备案号,将刊登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 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2月26日 前言 根据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财建字[2013]76号文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一般照明设计规范》GY/T5061- 2007进行修订. 本规范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照明质量;5照明标准值;6照明节能; 7照明配电及控制等.主要规定了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 密度.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部分术语;2将原规范中电影制片厂技术用房相关内容扩 展为电影制作技术用房相关内容,取消了收音台技术用房的相关内容;3增加了广播电视卫星地球 站、广播电视监测台(站)、广播电视监管(监测)中心、有线电视前端机房等技术用房的相关内容; 4增加了部分技术用房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5补充并完善了照明质量、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 制的技术要求等. 经授权负责本标准具体解释的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执行 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 定额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