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部标准 有线广播录音播音室声学 设计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 GYJ26-86 主编单位:广播电影电视部设计院: 批准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 实行日期:1987年6月1日 甲 84 目录 1 引言 86 2 名词、术语说明 86 3噪声控制 87 3.1噪声控制的设计标准 87 3.2噪声控制的总体设计 88 3.3录播室围护结构的隔声设计 89 3.4隔声门观察窗的设计和技术要求 91 3.5固体声的隔绝 92 3.6通风空调系统设计 中 93 4音质设计 95 4.1音质设计的一般要求 95 4.2录播室混响时间的选择 96. 4.3录播室混响时间的计算 97 4.4吸声材料的选择与布置 98 5技术用房的技术要求 99 附录A噪声评价曲线(NR曲线) 101 附录B空气中声波的衰减系数102 :1 85 有线广播录音、播音室声学设计规范和 技术用房技术要求 GYJ26-86 1引言 1.1为了合理地、经济地做好县广播站(台)录音、播 音室(以下简称录播室)及其它技术用房的声学设计,特制 订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县广播站(台)的有线广播部分. 1.3县广播站(台)完整的建筑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名词、术语说明 2.1技术用房 指县有线广播站(台)的录播室、控制室、复制室、广 播机房、配电室、磁带库等.本规范中的“技术用房”不包 括无线部分的有关房间. 2.2控制室 指用于录音、播音过程中控制、监听、监测的房间. 2.3广播机房 指有线广播用的装备有声频播出设备的房间. 2.4连续无规噪声. 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