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60 X94 备案号:21214—2007 YH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YC/T233-2007 零件标识 Identification of parts 2007-07-05发布 2007-09-01实施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 数码防伪 YC/T233-2007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德国HAUNI公司企业标准NK1120:2000《组件的标记》(德文版). 本标准根据德国HAUNI公司企业标准NK1120:2000重新起草.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 编号与NK1120:2000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NK1120:2000时,本标准作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人正文 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 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符合我国国情和便于使用,对于NK1120:2000 本标准还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删除诸如“本标准之表述仅供参考,恕不负改动之责”、“类似于DIN1451第4部分,1987年 8月版”、“备注:代替1999年4月19日版本”等说明性语句; b)图与条文之间以及条文与条文之间的相对位置作了一些调整; c)用细双点划线代替作为特定区域线的细点划线; d)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e)“NK1120”改为“YC/T233”.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祖发、龚美华、徐庆涛. I YC/T233-2007 零件标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零件标识规则、方法、种类及在图样上的表示. 本标准适用于烟草机械产品零件标识的设计和制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691一1993技术制图字体 3标识规则 3.1标识不应制作在整机可视范围内. 3.2一般按下列顺序作标识: a)零件代号,如1XYZ23456700; b)零件规格,如齿轮模数、齿数,如m1.5 Z24; c)零件适用范围,如卷烟直径、滤棒直径、滤嘴长度、烟包规格、条包规格等等; d)其他,如供方代号. 注:上列标识内容,除零件代号外,其他内容可根据需要增减. 标识示例如图1. 1XYZ23456700 零件代号 LB7-9 零件适用范围 供方代号 图1 3.3标识的字符间距和书写方式不应导致误解. 3.4下列零件不作标识: a)外购件; b)半成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