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说明 编号:CNAS-EL-26:2023 第1页共3页 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 CNAS 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认可受理条件,促进医学参考实验室认可制度顺 利实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特制定本文件,对CNAS-RLOI 《实验室认可规则》相关要求给予补充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申请初次认可和扩大认可范围的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 2.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相关要求的说明 2.1CNAS-RL01条款6.2要求:申请人应对CNAS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且进行了 有效的自我评估,提交的申请资料应齐全完整、表述准确、文字清晰. 除CNAS-ALO1《实验室认可申请书》及随交的文件资料外,适用时,医学 参考测量实验室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a)参考测量程序方法确认报告(如:对国际权威专业组织推荐的参考测量 程序进行了修改而测量程序的基本原理未变;运用了国际权威专业组织 推荐的参考测量程序,但被测量的基质与原参考测量程序应用的样品基 质不同时); b)参考测量程序的性能验证报告(如,直接使用国际权威专业组织推荐的 参考测量程序,未加修改); c)校准项目的计量溯源图; d)岗位培训证明,如临床质谱仪培训、校准溯源培训等. 2.2CNAS-RL01条款6.3要求:申请人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活动应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实验室为非独立法人,应提交实验室所在机构法人的授权文件. 2.3CNAS-RL01条款6.4要求:建立了符合认可要求的管理体系,且正式、有效 运行6个月以上.即:管理体系覆盖了全部申请范围,满足认可准则及其在特殊 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1日 实施日期:2023年02月01日 认可说明 编号:CNAS-EL-26:2023 第2页共3页 明确,各层文件之间接口清晰. 2.4CNAS-RL01条款6.5要求:进行过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并能达到预期目 的,且体系要素应有运行记录. 2.5CNAS-RL01条款6.6要求:申请的技术能力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 的要求. a)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应按照如下优先顺序选择参加能力验证/室间比对: 一参考测量权威机构组织的比对,如国际临床化学和检验医学联合 会(IFCC)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室间质评(即RELA比对);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参考测量比对(即EQARL比 对); 一与同行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如可行,应为已获认可的实验室, 包括境外实验室)进行室间比对; b)申请认可之前连续2次能力验证/室间比对的结果应为“满意/合格”; 2次能力验证/室间比对的结果为“不满意/不合格”的项目,不受理;其 中1次能力验证/室间比对的结果为“不满意/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