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洲伦出版社 CH/Z3001-2010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贵州省第三测绘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杰、盛蔚、万志强、王国洲、赵和亭、种逸山. 引言 本标准根据国内无人机航摄系统软硬件的生产现状、技术特点以及应用情况,以保障无人机航摄安 全为重点,对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规定.随着相关技术的发展,将适时对本标准作 修订. 本标准中的无人机航摄系统特指固定翼轻型无人机航摄系统,对其技术特点做以下定性描述: —机翼在机体两侧,并相对固定; 一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00kg; 一以汽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最大巡航速度不超过200km/h; 无人机的飞行导航与控制系统采用微小型传感器为代表的高集成度元器件构成; 一空中与地面之间的数据传输采用轻小型数传电台; 机上设备采用锂、镍氢、镍镉等电池组或机载发电机供电; 一发射方式主要采用轮式滑跑或弹射,回收方式主要采用滑跑或伞降; 任务设备为轻小型数码相机,数码摄录机、稳定平台、差分GPS、POS装置为附设设备. 4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CH/Z3001—2010 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s of unmanned air vehicle aerial survey safe operation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的技术准备、实地踏勘与场地选取、飞行检查与操控、保障措施、 设备使用与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固定翼轻型无人机航摄系统为设备的无人机航摄作业,旋翼轻型无人机航摄作业和 无人飞艇航摄作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H/Z3005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人机unmanned air vehicle 一种由动力驱动、机上无人驾驶、可重复使用的航空器,具有遥控、半自主、自主三种飞行控制方式. 3.2 无人机航摄系统unmanned air vehicle aerial photography system 以无人机为飞行平台、以影像传感器为任务设备的航空遥感影像获取系统. 3.3 安全safety 不出事故,没有危害,不受威胁. 4技术准备 4.1资料收集 航摄作业前,应充分收集与摄区有关的地形图、影像等资料或数据,了解摄区地形地貌、气候条件以 及机场、重要设施等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飞行区域的空域条件、设备对任务的适应性,制订详细的 项目实施方案. 4.2技术设计 4.2.1基本要求 无人机飞行高度和总航程是影响飞行安全的重要指标,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