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280-2014 代替SN/T1280一2003 国境口岸鼠疫检验规程 Inspection codes for plague at frontier port 2014-04-09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压 发布 3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制除居查真伪, SN/T1280-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1280一2003《国境口岸鼠疫检验规程》. 本标准与SN/T1280一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15991一1995”修改为“WS279”; —一修改了要求:“专用实验室”修改为“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规定的相应等级的生 物安全实验室”,“条件具备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修改为“用鼠疫特异抗原和抗体检测及 基因检测”; 一修改了检验程序; —修改了结果判定; 一修改了附录A、附录B、附录D 附录B修改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 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胜、乔舜、魏怀波、田丽、孟东平、孙利.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1280一2003. I SN/T1280-2014 国境口岸鼠疫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鼠疫检验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材料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检验程序、结果 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中鼠疫的实验室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279鼠疫诊断标准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生部)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 3要求 3.1鼠疫菌检验应在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规定的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内进行. 3.2检验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自身防护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见附录A. 3.3应两人以上同时进入实验室工作 3.4 及时准确做好检验的各项实验记录. 3.5用鼠疫特异抗原和抗体检测(见WS279)及基因检测(见附录B) 进行口岸鼠疫的快速初步检验. 4准备 4.1设备和材料 天平;离心机、离心管;震荡器;温箱;显微镜;解剖盘、剪刀、短镊子;带盖白瓷缸;接种棒、白金耳;平 皿;灭菌小试管;1mL注射器;血凝微量板、稀释棒;定量滴头. 4.2培养基和试剂 4.2.1鼠疫菌检验 95%乙醇;生理盐水;革兰氏、美兰染液;溶血(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