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9.020 CCS K 04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795.2—2021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规程 第2部分:装运前检验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used mechan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for import- Part 2:Pre-shipment inspection 2021-06-18发布 202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1795.2-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SN/T1795一2021《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的第2部分.SN/T1795一2021已经发 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装运前检验; ——第3部分:液压挖掘机; —第4部分:需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要求.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邵翊、毛立、陆振中、许超. I SN/T1795.2-2021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规程装运前检验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SN/T1795.1一2014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SN/T1795.1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旧机电产品used mechan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 a)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b)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d)新旧部件混装的; e)经过翻新的. 4总要求 4.1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应符合附录A所列部门规章的要求. 4.2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符合SN/T1795.1一2014中第4章的要求. 4.3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应实施逐台检验的检验模式. 5一致性核查 5.1装运前检验环节,应进行旧机电产品的一致性核查,核对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制造日期 及年限、产地等信息是否与企业申报装运前检验的信息,以及合同、发票等贸易文件相符. 5.2装运前检验应核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包括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