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7.020 CCS A 50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389.10—2021 代替SN/T2389.10一2012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 第10部分:液体化工品船舱静态计重 Rules for measurement survey on import and export modities- Part 10:Static measurement of liquid chemicals on ship's tank 2021-06-18发布 202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2389.10-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是SN/T2389的第10部分.SN/T238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第1部分:术语; 一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第2部分:动植物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3部分:奥里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4部分:液化石油气船舱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5部分:石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6部分:岸船间管线充满度的判定;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7部分:岸上立式金属压力罐(非冷冻)液位的自动测量;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8部分:奥里油船舱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9部分:液货船舶管线液货量的估算; 一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 第10部分:液体化工品船舱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第11部分:液体化工品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12部分:沥青船舱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13部分:石油及其液态产品船舱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14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的液位自动测量;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15部分:液化天然气船舱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16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通则;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第17部分:船舱静态计重通则. 本文件代替SN/T2389.10一2012,与SN/T2389.10一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作废标准及术语部分; 一修改了有关长度测量器具、数字温度计“示值稳定”、液位手工测量、计量数据精确度的 表述; —一修改了空气浮力修正值所适用的液体密度范围; —本文件中不再规定取样及密度的测定等内容.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梅雁黔、刘杰、彭俊、周秋红、邹志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