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7.020 CCS A 50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389.17-2021 代替SN/T3023.1一2011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 第17部分:船舱静态计重通则 Rules for measurement survey on import and export modities- Part 2:General regulation for static measurement on ship's tank 2021-06-18发布 202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2389.17-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是SN/T2389的第17部分.SN/T238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第1部分:术语; 一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第2部分:动植物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3部分:奥里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4部分:液化石油气船舱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5部分:石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6部分:岸船间管线充满度的判定;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7部分:岸上立式金属压力罐(非冷冻)液位的自动测量;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8部分:奥里油船舱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9部分:液货船舶管线液货量的估算;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 第10部分:液体化工品船舱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第11部分:液体化工品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12部分:沥青船舱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13部分:石油及其液态产品船舱静态计重;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14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的液位自动测量; 一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第15部分:液化天然气船舱静态计重;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16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通则;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第17部分:船舱静态计重通则. 本文件代替SN/T3023.1一2011《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第1部分:船舱静态计重通则》. 本文件与SN/T3023.1一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将2011版中涉及工作条件、技术条件、安全条件的内容归入基本要求,并分列: 修改原3.1.1.4的内容; 修改有关长度测量器具的表述; 一删除压力密度计、取样器等内容; 一增加便捷式电子计量装置(如油水界面仪)的内容; 增加便携式电子温度计的相关技术要求和“示值稳定”的表述; 修改有关计量数据精确度的表述; —一删除原4.2程序中关于测算船用燃油、取样和测定密度、气体分子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