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7.020 CCS A50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3023.2—2021 代替SN/T3023.2一2012 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 第2部分:水尺计重 Rules for the weight survey on import and export modities- Part 2:Draft survey 2021-06-18发布 202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3023.2-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SN/T302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的第2部分.SN/T302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2部分:水尺计重; —第3部分:船舶的液位自动测量. 本文件代替SN/T3023.2一2012《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第2部分:水尺计重》,除编辑性修改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船舶常数”和“明水”等内容; ——将第4章的名称由“准确率”修改成“相对误差”; —删除原标准中的4.3“水尺计重鉴定人”的全部内容; —将原标准中分别计算货物装、卸重量的公式(33)、(34)合并成一个公式(18); —将原标准第8章“计算结果的判定”修改成第9章“计算结果的核查”; —一将原标准第9章“各项数据测算准确度”修改成第10章“测算数据的修约间隔”; —增加了水尺计重时船舶横倾角不得超过0.5的要求; 一将原标准7.4.2、7.2.2.5、7.2.2.6等不常用公式的内容重新排序、删减后放入附录B中; —增加了货舱作为压载水舱时的前提要求; —增加了检验现场保留电子记录的可选性要求等; 删除原标准中非公制单位对应的内容.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文忠、吴苏宁、史晓峰、唐枫、王若冲、王行正、汤宏兵、王国庆.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0187—93; —SN/T3023.2-2012;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 SN/T3023.2-2021 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 第2部分:水尺计重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尺计重的要求、程序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船舶装载大宗进出口商品的重量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尺计重draft survey 依据“阿基米德定律”,对承运船舶装载或卸载前、后的吃水进行观测,并依据船舶的相关图表,经必 要的校正,查算船舶排水量,结合船舶压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