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020 CCS C62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3306.16—2021 国境口岸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 检测方法第16部分:寨卡病毒 Loop-mediated isothermal amplification detection method at frontier port Part16:Zika Virus 2021-06-18发布 202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 SN/T3306.16—2021 前言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SN/T3306《国境口岸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的第16部分.SN/T3306已 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鼠疫杆菌; —第2部分:产毒素霍乱弧菌; —第3部分:志贺氏菌; —第4部分:嗜肺军团菌; —第5部分:布鲁氏菌; 第6部分:黄热病毒; 第7部分:猴痘病毒; 第8部分:基孔肯雅病毒; 第9部分:结核分枝杆菌; 第10部分:炭疽芽孢杆菌; 第11部分:副溶血性弧菌; 第12部分:空肠弯曲菌; —第13部分:疟原虫; —第14部分:大肠杆菌0157:H7; —第15部分:沙门氏菌; —第16部分:寨卡病毒. ——第17部分:包虫.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烟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中国科学检验检 疫科学研究院、甘肃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北京蓝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响、刘宁、高娟娟、左锋、韩辉、刘鹏、王颖、方绍庆、王莉、米佳. SN/T3306.16—2021 国境口岸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 检测方法第16部分:寨卡病毒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国境口岸寨卡病毒的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国境口岸出入境人员血液、尿液、唾液等及埃及伊蚊、白蚊伊蚊携带寨卡病毒的 筛查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 租用于本文件.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素 SN/T4652.2国境口岸寨卡病毒病防控技术规范第2部分:标本采集和处理方式 SN/T4652.3国境口岸寨卡病毒病防控技术规范第3部分:实验室检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 3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RNA:核糖核酸(ribonucleic acid) DNA: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