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9.060.01 CCS B 69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4037—2021 代替SN/T4037一2014 进口木制品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wood products for import 2021-06-18发布 202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4037-2021 前言 本文件依据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N/T4037一2014《进出口木制品检验规程》. 本文件与SN/T4037一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进口木制品的安全要求; —一删除了出口木制品部分的全部相关内容; 一附录A增加了进口木制品产品的HS编码及商品名称(大类)对照表.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 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志辉、肖海洋、梁莹、郭仁宏、叶天安、罗宇、刘卓钦、卫碧文、 吴红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SN/T2163一2008; ——2014年第一次修订时,并人了SN/T2500一2010《进出口木制品、家具检验规程抽样与制 样》的内容;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SN/T4037-2021 进口木制品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木制品检验的相关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胶合板、纤维板、强化木等.附录A给出了本标准适用的产品名称及H编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技术要求 进口木制品应符合我国相关检疫要求. 进口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0等标准要求. 5抽样和检验 5.1现场查验 5.1.1货证核查 现场检验应核对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标识等是否与申报内容相符,判定是否货证相符. 5.1.2抽样 样品从整批货物完整包装中随机抽取,数量为表面积不小于1m2;对于无法提供单块样品表面 积为1m2的样品,允许提供多块样品,总表面积不得小于1m2.样品用不含甲醛的包装材料(如牛 皮纸等)密封包装. 5.2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按照GB18580要求进行. 5.3评定 货证不符的判定为不合格,实验室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