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结构分册 DBJ03—63—2014 批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实行日期:2015年2月1日 中园材工丝出饭社 编制说明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对施工图设计中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13]87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规范审查行 为,统一审查标准和审查内容,提高审查效率,便于信息化管理,使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准确可靠、依据充分、重点突出、操作方便,保证勘察设计 审查质量,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勘察设计单位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 点》).为便于使用,《审查要点》分为《岩土工程勘察分册》、《建筑分册》、《建筑结构分册》、《建筑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分册》、《建筑电 气分册》五个分册. 《审查要点》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性审查,是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标准,本 审查要点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可参考执行.我区勘察设计审查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时应严格执行,勘察设计 人员在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在建筑工程设计时也应遵照执行. 本《审查要点》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内容,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本《审查要点》主 要包括: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相关的部分非强制性 条文.本《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并不是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规定.本《审查要点》未列 入的审查规定和内容应按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原则可参照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中总则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审查要点》发布之后实施的新版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应以新版法规 和工程建设标准为准. 《审查要点》编制中,为方便设计人员和审查人员使用,在各审查点后列出了相关的规范及相应条款号和规范原文,其中强制性条文采用黑体 字,其他采用楷体字.为便于信息化管理,对条文进行了统一编号.编号由专业标识码,分类标识码和章节条款标识码组成.专业标识码用汉字 表示.分类标识码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其中:A一一强制性条文;B一一标准、规范的条文;C一一地方技术标准规定的条文;D一一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 要求.章节条款标识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第1位数为章,第2、3位数为节,第4、5位数为条序号. 示例如下图: 结-A20304 结构专业 第4条 第3节 强制性条文 第2章 1 本《审查要点》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内蒙古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写,并邀请我区部分审查机构和设计单位的 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审查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及专家,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审查要点》由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内蒙古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由于审查要点涉及面 广、工作量大、编制时间较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今后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