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20.20 CCS A 10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313.6—2021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业务技术检查规范 第6部分:装运技术条件鉴定 Specification for business and technical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modity inspection and appraisal institutions- Part 6:Survey of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shipment 2021-06-18发布 202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5313.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SN/T5313《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业务技术检查规范》的第6部分.SN/T5313已 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水尺计重; ——第3部分:容量计重; —第4部分:衡器鉴重; —第5部分:残损鉴定; —第6部分:装运技术条件鉴定.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枫、史晓峰、刘震、吕晶、许浩、尚旭敬、钮永. I SN/T5313.6-2021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业务技术检查规范 第6部分:装运技术条件鉴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检验鉴定机构)的装运技术条件类鉴定业务检 查的要求、方法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对从事装运技术条件类鉴定业务的检验鉴定机构的业务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SN/T0889(出口商品)干货舱检验规程 SN/T0891(出口商品)油舱清洁、密固检验规程 SN/T0981.1出口商品运载工具安全卫生适载鉴定规程第1部分:干货集装箱鉴定 SN/T0981.2出口商品运载工具安全卫生适载鉴定规程第2部分:冷藏集装箱鉴定 SN/T2465出口商品运载工具适载鉴定规程通则 SN/T2465.2出口商品运载工具适载鉴定规程第2部分:食用液体货物船舱适载鉴定 SN/T2466.1进出口商品装卸鉴定规程第1部分:通则 SN/T2466.2进出口商品装卸鉴定规程第2部分:集装箱货物的装卸鉴定 SN/T5313.1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业务技术检查规范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SN/T5313.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 4.1检验鉴定机构应符合SN/T5313.1中第4章规定的相应要求. 4.2检验鉴定机构应接受海关的业务检查,配合相关检查或调查.对于检验鉴定机构不配合导致检查 或调查无法正常开展,检查人员作为不符合项在检查报告中如实记录.检查相关表格参见附录A、附录 B、附录C. 4.3检验鉴定机构应确保有满足装卸鉴定、适载鉴定业务工作的检验人员,并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 序,保留相关记录. 4.4检验鉴定机构应有船舶适载鉴定、装卸鉴定,集装箱适载鉴定、装卸鉴定的检验方法或检验程序, 并对方法或程序有效管理.检验方法或检验程序应与SN/T0889、SN/T0891、SN/T0891.1、 SN/T0891.2、SN/T246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