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 CCS B41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483.2—2022 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 第2部分:口蹄疫 Protocol for assessing animal health status of exporting country- Part 2:Foot and mouth disease 2022-07-07发布 2023-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5483.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SN/T5483《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的第2部分,SN/T5483已发布了4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口蹄疫; —第3部分:禽流感; —第4部分:牛海绵状脑病. 本文件参考了0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2021)、《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202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 署国际检验检疫技术标准与法规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中华 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环、王昱、季新成、张剑锐、许如苏、聂福平、张强、罗宝正、李应国. I SN/T5483.2-2022 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 第2部分:口蹄疫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境外口蹄疫卫生状况的信息收集、书面评估和实地评估的技术要求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对申请向我国首次出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国家(地区)偶蹄动物口蹄疫卫生状况的 评估;对已开展贸易的国家(地区)口蹄疫卫生状况的回顾性评估;对我国发布口蹄疫疫情禁令国家(地 区)的疫情解禁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SN/T5483.1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第1部分:通则 0IE2021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1章、第1.11章、第3.1章、第3.2章、第8.8章)动物疫病通 报以及流行病学信息提供(Not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provision of epidemiological information) 口蹄 疫无疫OIE官方认可的申请(Application for official recognition by the OIE of free status for foot and mouth disease) 兽医机构(Introduction to remendations on Veterinary Services) 兽医机构评估 (Quality of Veterinary Services) 口蹄疫病毒感染(Infection with foot and mouth disease virus.) 0IE2021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第1.1.2章、第1.1.3章、第3.1.8章)诊断样本 的收集、提交和储存(2013年5月版本)(Collection submission and storage of diagnostic spec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