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 CCS B41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483.4—2022 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 第4部分:牛海绵状脑病 Protocol for assessing animal health status of exporting country- Part 4: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 2022-07-07发布 2023-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5483.4-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SN/T5483《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的第4部分,SN/T5483已经发布了4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口蹄疫; —第3部分:禽流感; —第4部分:牛海绵状脑病. 本文件参考了0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2021)、《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202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 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州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贵平、史喜菊、李炎鑫、董志珍、蒋静、谢晓峰、由轩、栾慎顺、鱼海琼. I SN/T5483.4-2022 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 第4部分:牛海绵状脑病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境外牛海绵状脑病卫生状况的信息收集、书面评估和实地评估的技术要求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对申请向我国首次出口活牛及牛产品的国家(地区)牛海绵状脑病卫生状况的评估; 对贸易国家(地区)牛海绵状脑病卫生状况的回顾性评估;对我国发布牛海绵状脑病疫情禁令国家(地 区)的疫情解禁评估;对其他因需开展的牛海绵状脑病卫生状况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SN/T5483.1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第1部分:通则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第11.4章牛海绵 状脑病(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Manual of Diagnostic Tests and Vaccines for Terrestrial Animals)第3.4.5章牛海绵状脑病(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告第256号) 3术语和定义 SN/T5483.1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SE牛海绵状脑病(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 SRM特殊风险物质(Specified Risk Material) 5总体要求 除遵守SN/T5483.1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6信息收集 6.1向被评估方发放“牛海绵状脑病风险状况评估问卷”(符合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