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30.10 CCS Z 70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572-2023 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通用程序 Identification for solid wastes characteristic of imported goods-General procedure 2023-05-05发布 202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557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岛海关技术中心、上海海关技术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天津海关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岳春雷、陈俊水、钟志光、武素茹、李晨、邹雯雯、宋飞、刘美东、薛妍. 1 SN/T5572-2023 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通用程序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的委托与受理、抽样、实验室样品制备、实验室检测、 现场鉴别、固体废物属性判别的通用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一般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3433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鉴别程序 4.1委托与受理 4.1.1申请资料 委托方应向鉴别机构提交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委托申请书,列明样品名称、来源地、生产商、基本要 求、联系人、联系方式、委托日期等,单位委托申请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方送样时应向鉴别机构明确是首次鉴别还是重新鉴别. 委托方应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并根据鉴别需要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成分说明、生产工艺(来源)、 使用工艺、用途说明、反映整批货物情况的清晰照片、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等. 4.1.2委托受理 鉴别机构根据委托方要求和待鉴别物质、物品的特性,确定鉴别方式,结合自身鉴别能力,决定是否 受理. 由委托方提供样品申请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受理人员应核对申请资料与样品的一致性,并对样品 原始性、适用性进行检查,资料应齐全完整,样品包装应完好,无污染撒漏,在确认鉴别机构具备鉴别能 力后予以受理,并记录样品包装、样品状态、封签、标识等信息. 由委托方在鉴别机构指导下取样或双方共同取样进行鉴别或现场鉴别的,受理人员应核对申请资 料是否完整,在确认鉴别机构具备相关鉴别能力后予以受理并做好记录. 4.2抽样 抽样要求参照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