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010 CCS D04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575-2023 进口矿产品外来夹杂物控制与 监管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trol and supervision on foreign materials in imported mineral products 2023-05-05发布 202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5575-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益骏、陈雯、屠卡滨、傅志强、张继东、毛阳晔、李飞君、洪灯. 1 SN/T5575-2023 进口矿产品外来夹杂物控制与 监管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矿产品外来夹杂物的检验检疫监管、结果判定与不合格处置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进口矿产品中的外来夹杂物实施控制与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SN/T0188.2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第2部分:衡器鉴重通则 SN/T2726矿产品检验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SN/T272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矿产品总重量total weight of mineral products 进口矿产品以每一报关单号为一批次,每批次由口岸地海关经水尺或衡器等方式进行计重获得货 物的总重量. 3.2 多港分卸separate unloading at multiple ports 同一船舶同一航次进口的矿产品根据收货人或运输条件等需要,在国内两个及以上港口卸货. 3.3 外来夹杂物foreign materials 在开采、生产、加工、装卸、堆放、运输等过程中混入的某一矿产品的非原矿物质(含其他矿产品),根 据其影响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程度,可分为A、B、C三类: a)A类,即危险性夹杂物,包括国外开采过程中未引爆的残留雷管、未燃烧或部分燃烧引线,以及 其他易燃易爆、毒性、腐蚀性外来夹杂物,以及其他危险性夹杂物; b)B类,即检疫类夹杂物,混人的木块、植物种子、植株及其残体等植物性夹杂物,泥土,动物尸体 等动物性夹杂物,以及其他检疫类外来夹杂物; c)C类,即除危险性夹杂物和检疫类夹杂物以外的其他外来夹杂物,包括开采过程中已引爆的雷 管皮(雷管头),生产过程中废弃的金属物质(如铁丝、焊条、金属罐、螺栓、焊渣及其他设备的零 部件等),石块、橡胶(如手套、轮胎)、塑料(如运输过程中混入的食品包装袋及其他塑料包装 物)、纤维(如编织袋、绳线、包装箱等)、纸类(如纸箱、纸板、废纸等),以及其他非危险性和非检 疫类外来夹杂物.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