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020 CCS V35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591-2023 进口无人机检验方法环境适应性检验 Test method of import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Environmental adaptability test 2023-05-05发布 202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SN/T559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瑞强、张震坤、邱初暄、莫梁君、李浩、姜华、程文彬、黄心深、叶中轩、杨振鸿、 张佳、唐俏云、张俊杰、张勇、郑昌龙. 1 SN/T5591-2023 进口无人机检验方法环境适应性检验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无人机环境适应性检验的条件、方法和顺序.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质量为0.25kg~125kg)的环境适应性检验.其他类型民 用无人机可参照使用本文件,但应考虑其特殊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3501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GB/T38924.1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GB/T38924.5一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5部分:冲击试验 GB/T38924.6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6部分:振动试验 GB/T38924.7一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7部分:湿热试验 GB/T38924.8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盐雾试验 GB/T38924.9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9部分:防水性试验 GB/T38924.1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10部分:砂尘试验 3术语和定义 GB/T35018、GB/T3892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人机unmanned aerial vehicle 由从事民用领域飞行活动的航空器(无机载驾驶员操纵)、控制单元、数据链、作业载荷、运行支持单 元等组成的系统. 4检验 4.1检验条件 4.1.1正常试验大气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的初始和终止检测均应在以下大气条件下进行: a)温度:15℃~35℃; b)相对湿度:不大于85%RH; c)试验场地实际压力:84kPa~107kPa. 当在不同于上述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时,应记录实际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