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076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2021-02-22发布 2023-02-2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10766—2021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10767一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适用于6~12月 龄较大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的内容. 本标准与GB10767一2010中适用于6~12月龄的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一修改了标准的范围. 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一一增加了乳清蛋白和乳糖的比例要求. 一一修改和增加了多数营养素的最小值或最大值. 一—增加了豆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铁、锌和磷的含量要求. 一一将锰、硒、胆碱由可选择成分修改为必需成分. 修改了标签的部分要求. 一一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 修改了检测方法. I GB1076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6~12月龄较大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 2术语和定义 2.1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适用于正常较大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满足6~12月龄较大婴儿部分营养需要的配方 食品. 2.2 乳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蛋白来源,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仅用物理方法 生产加工制成的产品. 2.3 豆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以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蛋白来源,加人适量的维生索、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仅用物理方 法生产加工制成的产品.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相关规定,应保证较大婴儿的安全,满足其 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较大婴儿营养与健康的物质. 3.1.2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麸质. 3.1.3不应使用氢化油脂. 3.1.4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 3.2感官要求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的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冲调性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不应有正常视力 可见的外来异物. 3.3必需成分 3.3.1产品中必需成分对较大婴儿的生长和发育是必需的. 3.3.2产品在即食状态下每100mL所含的能量应在250kJ(60kcal)~314kJ(75kcal).能量的计算 按每100mL产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分别乘以能量系数17kJ/g、37kJ/g、17kJ/g(膳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