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04.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软木中杂酚油的测定 2016-10-19发布 2017-04-1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GB31604.36-2016 前言 本标准代替SN/T2828一2011《食品接触材料木质材料软木中杂酚油的溶出测定气相色谱- 质谱法》. 本标准与SN/T2828一201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软木中杂酚油的测定”; ——定量方法采用标准曲线法代替单点法. I GB31604.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软木中杂酚油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软木中杂酚油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软木中杂酚油的测定. 2原理 试样中的杂酚油用无水乙醇在索氏(Soxhlet)抽提器中进行提取,浓缩提取液并定容.提取液用 0.45μm有机系微孔滤膜过滤后,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测定,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 定量.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试剂 无水乙醇(CH3CH2OH). 3.2标准品 杂酚油标准品:纯度均不低于98%,见附录A. 3.3标准溶液的配制 3.3.1标准储备液的配制 分别准确称取适量的杂酚油标准品,用无水乙醇配制成浓度为100μg/mL的标准储备液. 3.3.2标准工作液的配制 取标准储备液,用无水乙醇逐级稀释成浓度为0.01g/mL、0.02pg/mL、0.05g/mL、0.1pg/mL、 0.2g/mL的标准工作液,或根据需要配制成适用浓度的标准工作液. 注:标准储备液在0~4℃冰箱中保存有效期6个月. 4仪器和设备 4.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4.2索氏抽提器:150mL.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