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2016-10-19发布 2017-04-1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GB4806.8-2016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11680一19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和GB19305一2003《植物纤维类食品容 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一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基本要求; —增加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一增加了迁移试验要求; —增加了筛查方法的规定; —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一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 I GB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纤维素薄膜(玻璃纸)制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预期与食品接触的各种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包括涂蜡纸、纸浆模 塑制品及食品加工烹饪用纸等. 2.2纸浆模塑制品 以纸浆为主要原料,按产品用途所需形状,经模塑等立体造纸技术制作成型的制品. 3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使用的原料不应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纤维原料应以植物纤 维为主,含有的合成纤维原料应符合GB4806.6的要求. 4.1.2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的食品接触面上涂覆的蜡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感官 色泽正常,无异臭、霉斑或其他污物 浸泡液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 4.3理化指标 4.3.1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中的铅、砷残留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残留物应符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