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3.040.60 T2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1567—2017 代替GB11567.1-2001 GB11567.2-2001 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Motor vehicles and trailers-lateral and rear underrun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2017-09-29发布 201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1567-2017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1567.1一2001《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和GB11567.2一2001《汽车和挂车后下 部防护要求》. 与GB11567.1一2001和GB11567.2一200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修改了“无防御行人”“侧面防护装置”“后下部防护装置”的定义(见3.1、3.2、3.3 2001年版的 2.1和2.2); 一增加了侧面防护装置具有不同的安装位置的技术要求(见4.6和6.13); —一增加了中置轴挂车的侧面防护装置要求(见5.2.1和6.4.1); —增加了双转向轴车辆的侧面防护装置要求(见5.4和6.6); 一删除了可伸缩式挂车的侧面防护装置要求; —修改了横向构件截面高度的要求(见7.1和9.4 2001年版的3.1和5.4); —增加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后下部防护装置最大水平变形量要求(见7.3和9.6); 一增加了后部安装尾板的车辆技术要求(见7.4和9.8); 一修改了后下部防护装置的下边缘离地高度为不大于500mm(见8.1和9.1 2001年版的4.1.2 和5.1.2); —增加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后下部防护装置安装位置要求(见8.3和9.2); —增加了同一型式的规定(见第10章); —增加了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见第11章); 一增加了侧面防护装置试验条件(见附录A); 一修改了三点加载的试验载荷(见附录B.3.2.2 2001年版的附录A.3.2.2); 一修改了后下部防护装置的加载程序(见附录B.3.3 2001年版的附录A.3.3); —增加了后下部防护装置施力点的更换(见附录B.3.4). 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国家质检 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 司、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中机车辆司法鉴定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振东、赵建红、孙昌旺、张明君、张尚娇、李玉刚、唐小华、高玉广、李中立、 李少东、肖凌云、胡文浩、许恩永、毛亮、罩祯员、胡俊宇、王维、陈强、马圣龙、徐伟刚、刘丽亚、孙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1567—1989、GB11567-1994; —GB11567.1—2001; GB11567.2-2001. GB11567-2017 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及车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N2、N3、O3和O类车辆. 本标准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