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053-2015 代替GB20053—2006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ballasts of metal-halide lamps 2015-12-10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0053—2015 前 言 本标准4.3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0053一2006《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与GB20053一 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20W~150W的金卤灯用镇流器(见第2章); ——能效评价指标由原“镇流器能效因数”改为目前国际标准规定的“镇流器效率”(见4.2); ——规定了表中未列出标称功率灯的能效等级取值方法(见4.2); ——对于带自动控制的镇流器,增加了待机功耗的评价指标(见4.5); ——增加了电子镇流器的测试方法和能效计算方法(见5.3).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集团有限公司、芜湖 市富达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上海时 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跃进、张俊斌、张波、毛孝君、梁秀英、殷金兴、杨静华、裘之青、李妹、柯柏权、 朱庆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053—2006. I GB20053—2015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以下简称:镇流器)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测试 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标称功率为20W~1500W 独立式、内装式 电感和电子镇流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9周期检验技术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15042灯用附件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性能要求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 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9510.10灯的控制装置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19510.10一 2009 IEC61347-2-9:2003 IDT) GB19510.13灯的控制装置第13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 要求(GB19510.13-2007 IEC61347-2-12:2005 IDT) GB/T26697金卤灯用低频方波电子镇流器 QB/T2511单端金属卤化物灯用LC顶峰超前式镇流器性能要求 Q...